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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考试《税法》章节重点:第十三章第十节

来源:考试网  [2016年8月11日]  【

  第十节 征收管理

  一、 自行申报纳税

  (一)范围;(二)申报期限;(三)申报地点;

  [典型例题]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BCD)。 (2009年考题)

  A.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

  B.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C.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D.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二、代扣代缴的征管规定

  三、核定征收

  1、对律师事务所事项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

  2、无法查账的,可以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

  3、办案费用不得超过收入的30%;

  4、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比照律师事务所的有关原则处理。

  四、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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