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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章节知识:投资性房地产确认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1月25日]  【

 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与范围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提示】(1)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2)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例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应当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其次要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两个确认条件:(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对于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企业购入房地产,自用一段时间之后再改为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应当先将外购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开始,才能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成本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

  银行存款等

  (三)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参见“房地产转换和处置”部分内容。

  二、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一)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企业对某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在再开发期间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再开发期间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责编:xiao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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