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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习题:合同法律制度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20年4月11日]  【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针对交付香蕉,履行义务一方是出卖人乙,所以履行地是海口。那么价格就是按照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甲)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单选题】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后甲未付款却要求乙发货,乙予以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的抗辩权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为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单选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单选题】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诉讼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

  A.抚恤金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D.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选项ABC全部属于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只有选项D正确。

  【单选题】甲欠乙10000元借款,甲到期无法清偿。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0000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000元债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限,选项B、D错误。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债务人债权已到期,选项C错误。

  【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乙公司查明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B.乙公司应当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D.乙公司应当自行支付行使撤销权的费用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自行通知相对人撤销放弃债权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选项A错误,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正确,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错误,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选项D错误,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概念。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甲以自有的一部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保证责任

  B.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乙既可以先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单选题】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追加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0万元。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下列关于丙企业保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0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增加的5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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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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