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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提分试题及答案(1)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28日]  【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

  【答案】D

  【解析】选项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者决定。(参考教材P9)

  2.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参考教材P35)

  3.

  【答案】C

  【解析】选项C: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既可以向代理人进行,也可以向相对人进行,二者效力相同。(参考教材P32)

  4.

  【答案】B

  【解析】选项B: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他物权)、从物权。(参考教材P42)

  5.

  【答案】B

  【解析】选项B: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则属于请求权。(参考教材P42)

  6.

  【答案】D

  【解析】(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参考教材P89.P90)

  7.

  【答案】D

  【解析】(1)选项AC: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未约定,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D: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参考教材P112)

  8.

  【答案】C

  【解析】(1)选项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2)选项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参考教材P141)

  9.

  【答案】D

  【解析】(1)选项AB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参考教材P146);(2)选项C: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考教材P151)

  10.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参考教材P150.P151.P152)

  11.

  【答案】A

  【解析】(1)选项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3)选项C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据此可知,李军不会因其成为植物人而退伙,那么李军仍是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依然是有限合伙企业,不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参考教材P153)

  12.

  【答案】A

  【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个别股东利益”的,该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先找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参考教材P173)

  13.

  【答案】C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任期为3年(不能为2年);(4)选项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参考教材P196.P197.P198)

  14.

  【答案】D

  【解析】(1)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至少3名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参考教材P186)

  15.

  【答案】C

  【解析】选项CD: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不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参考教材P291)

  16.

  【答案】C

  【解析】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2)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3)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参考教材P253)

  17.

  【答案】C

  【解析】参考教材P254。

  18.

  【答案】C

  【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支付的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参考教材P322);(2)选项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属于对价行为,不能撤销。(参考教材P320)

  19.

  【答案】D

  【解析】参考教材P442。

  20.

  【答案】D

  【解析】(1)选项AB: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选项C: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被免职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考教材P434)

  21.

  【答案】D

  【解析】选项D: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查询(不包括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参考教材P478)

  22.

  【答案】C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参考教材P516)

  23.

  【答案】D

  【解析】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参考教材P527)

  24.

  【答案】D

  【解析】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潜在外债偿还义务,是一种或有外债,也纳入外债管理。(参考教材P548)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属于非营利法人;(2)选项CD:属于特别法人。(参考教材P13)

  2.

  【答案】ABCD

  【解析】参考教材P36。

  3.

  【答案】ABCD

  【解析】参考教材P61.P62。

  4.

  【答案】AD

  【解析】(1)选项B: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选项C: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筑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参考教材P120)

  5.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国有企业甲和上市公司乙肯定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由于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自然人丙只能是普通合伙人,因此丙可以劳务出资(参考教材P150);(2)选项C:有限合伙人甲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参考教材P151);(3)选项D:普通合伙人新入伙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参考教材P146)

  6.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参考教材P179.P180)

  7.

  【答案】ABCD

  【解析】参考教材P262。

  8.

  【答案】ABCD

  【解析】参考教材P254。

  9.

  【答案】AC

  【解析】(1)选项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否则票据无效;(2)选项B:出票人记载的“不得转让”字样属于可以记载事项,票据有效;(3)选项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4)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参考教材P366.P385)

  10.

  【答案】ABCD

  【解析】参考教材P469。

  11.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备选方案应比首选方案的条件更为严格。(参考教材P502)

  12.

  【答案】ABCD

  【解析】认定非价格性“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2)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3)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此外,认定其他协同行为,还应当考虑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业情况等。(参考教材P487)

  13.

  【答案】ABCD

  【解析】参考教材P526。

  14.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CD: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2)选项B: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参考教材P547)

  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案例1答案】

  (1)管理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参考教材P322)

  (2)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案件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参考教材P309)

  (3)①丁公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②丙银行无权要求丁公司提前履行保证责任。根据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时主债务未到期的,一般保证人并无提前履行保证责任的义务,仍应按照原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参考教材P331)

  (4)庚银行不能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主债务人求偿。(参考教材P348)

  (5)B公司不能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在本题中,债务人的债务人B公司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C公司)对债务人(A公司)的债权,不能抵销。(参考教材P326)

  【案例2答案】

  (1)丁公司对戊公司的背书转让生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参考教材P387)

  (2)庚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戊公司和庚公司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该背书行为无效,庚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参考教材P372)

  (3)己公司取得了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尽管庚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己公司背书转让时,己公司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参考教材P372)

  (4)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参考教材P381)

  (5)己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乙公司未在该汇票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己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参考教材P397)

  (6)丙公司对己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丙公司)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参考教材P387)

  (7)丁公司对己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参考教材P399)

  【案例3答案】

  (1)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参考教材P112)

  (2)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参考教材P112)

  (3)乙公司的抵押权于2017年1月8日设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参考教材P66)

  (4)丁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参考教材P92)

  (5)丁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本题中,丁公司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参考教材P90)

  (6)戊公司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参考教材P114)

  (7)戊公司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参考教材P68)

  (8)丙公司不能向丁公司追偿。根据规定,在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参考教材P93)

  【案例4答案】

  (1)①股票发行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②A公司获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可自由转让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A公司将成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A公司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甲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参考教材P285)

  (2)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即构成借壳上市(包括但不限于):①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②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在本题中,上市公司甲公司向风顺科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4853.30%,构成借壳上市。(参考教材P283)

  (3)本次重组交易应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根据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提交其审议的“借壳上市申请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在本题中,本次重组交易既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也构成借壳上市,应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参考教材P286)

  (4)风顺科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情况构成本次交易重组的法定障碍。根据规定,借壳上市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风顺科技2015年的净利润为负数,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参考教材P284)

  (5)该事项构成本次交易重组的法定障碍。根据规定,借壳上市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本题中,乙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乙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将构成本次交易重组的法定障碍。(参考教材P284)

  (6)该事项构成本次交易重组的法定障碍。根据规定,借壳上市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在本题中,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丙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将构成本次交易重组的法定障碍。(参考教材P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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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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