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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8)_第6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21日]  【

  答案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D

  【解析】

  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

  【知识点】 买卖合同

  2. 【答案】 C

  【解析】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5月6日)开始计算。

  【知识点】 合同的订立程序

  3. 【答案】 B

  【解析】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故本题中乙公司的回函属于新要约。

  【知识点】 合同的订立程序

  4.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一般情况下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乙企业的承诺在1月4日发出,而不是到达甲企业,所以甲企业与乙企业 之间的合同在1月4日并未成立,选项A错误;(2)选项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 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本题中,乙企业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并未超过承诺期限,因此不属于迟延承诺,选项B错误;(3)选项C: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 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本题中,乙企业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甲企业要求的日期内及时到达,不能按时到达是因为其他原因(暴 雨)所致,因此该承诺属于迟到承诺,除非甲企业明确表示不接受该承诺,否则该承诺有效;(4)选项D:甲企业的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 甲企业1月8日的函件不能导致原要约的失效。

  【知识点】 合同的订立程序

  5. 【答案】 C

  【解析】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知识点】 格式条款

  6. 【答案】 C

  【解析】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说明没有履行的先后,故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知识点】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7. 【答案】 D

  【解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本题中,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 日为2014年2月1日,5年的除斥期间至2019年2月1日届满;A银行知道撤销事由的时间为2014年5月1日,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至2015年5月 1日,未超过5年除斥期间的规定。

  【知识点】 撤销权

  8.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都是依据当事人的合同而设立,为约定担保;留置则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而设立,无须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为法定 担保。(2)选项B:保证是以保证人的财产和信用为担保的基础,属于人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是以一定的财产为担保的基础,属于物的担保;定金是以一 定的金钱为担保的基础,为金钱担保。(3)选项C: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知识点】 合同与合同法

  9.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C: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 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出借人不能要求当事人承担保证责任。 (2)选项D: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题中,乙公司以其他证据证明丙公司为保证人,但是无法证 明保证方式,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所以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知识点】 保证

  10. 【答案】 D

  【解析】

  (1)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或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为连带共同保证,本题中,丙企业与丁企业之间的 约定属于双方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乙银行没有约束力,二者承担的是连带共同保证,选项A正确;(2)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 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本题中,债权人乙银行有权要求丙企业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丙企 业应当履行,选项B正确;(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按照约定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 丙企业承担了全部的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企业追偿,也有权向丁企业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但是无权向丁企业追偿全部的保证份额,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 误。

  【知识点】 保证

  11.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所以,丙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甲公司追偿;向甲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相应份额。(2)选项C: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 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3)选项D:数个保证人共同担保同一债权并且没有与债权人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为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以要 求其中一个或数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

  【知识点】 保证

  12.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合同的变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2)选项B:除了双方通过合意变更合同以 外,还存在法定变更的情形,即一方当事人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同的权利。(3)选项D: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

  【知识点】 合同的生效

  13.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选 项B: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3)选项CD:在全部转让债权的情形下,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 位,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除外)。

  【知识点】 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

  14. 【答案】 B

  【解析】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除支付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院应按照下列顺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

  【知识点】 债务的抵充顺序

  15. 【答案】 C

  【解析】

  如果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识点】 合同解除

  16. 【答案】 C

  【解析】

  选项C:抵销不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知识点】 抵销

  17. 【答案】 D

  【解析】

  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知识点】 提存

  18. 【答案】 B

  【解析】

  (1)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 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本题中,定金合同在20万元范围内有效,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一半合同,乙应当向甲返还=30+20×50%=40万元。

  【知识点】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9. 【答案】 B

  【解析】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 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 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 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知识点】 买卖合同

  20. 【答案】 D

  【解析】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 题中,标的物为一条生产线,缺失该条生产线三台设备中的哪一台,都将导致无法完成生产,因此,其中一台设备不符合约定,且该物与他物的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 显受损害,当事人可就整个合同主张解除。

  【知识点】 买卖合同

  21. 【答案】 B

  【解析】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知识点】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

  22. 【答案】 D

  【解析】

  选项D: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知识点】 借款合同

  23.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甲对房屋是有权出售的,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2)选项B: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 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 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选项CD: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称 为“买卖不破租赁”,但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知识点】 租赁合同

  24.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 租赁法律关系;(2)选项BC: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行政许可、风险承担等问题上采取如下处理规则:①如果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 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得以此为理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 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知识点】 融资租赁合同

  25. 【答案】 D

  【解析】

  选项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知识点】 承揽合同

  26.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承包人在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情形下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选项B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 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②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 支付工程价款。(3)选项D:发包人对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知识点】 建设工程合同

  27. 【答案】 B

  【解析】

  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本题中,就丙卖花的行为乙不承担责任。

  【知识点】 委托合同

  28.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C: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 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均应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2)选项 D: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知识点】 技术合同

  二 、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A, B, C, D

  【解析】

  以上选项均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知识点】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2. 【答案】 B, C, D

  【解析】

  对于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有几个要点:第一,有关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对出卖人 无合同上的约束力。第二,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 要约。第三,第二点的内容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吉祥公司在销售广告中对开发温泉休闲中心 的承诺具体确定,且对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应视为要约;该内容即使未订入购房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知识点】 合同的订立程序

  3. 【答案】 B, C

  【解析】

  (1)选项AB:甲公司与刘某签订的运输合同是有效的;(2)选项CD:运输合同中的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律制度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知识点】 格式条款

  4. 【答案】 A, B, D

  【解析】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 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 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故本题中,不论是交货还是付款,均须在上海进行。

  【知识点】 中止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5. 【答案】 A, C, 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 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知识点】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6. 【答案】 A, B, C

  【解析】

  (1)选项A:代位权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但是撤销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2)选项B: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 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3)选项C:代位权诉 讼和撤销权诉讼中,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代位权的被告是次债务人,撤销权的被告是债务人。

  【知识点】 代位权

  7. 【答案】 A, D

  【解析】

  (1)选项AB: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 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借款合同的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恒达企业 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2)选项C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 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借款合同对履行期限的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恒达企业仍在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选 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知识点】 保证

  8. 【答案】 A, C, D

  【解析】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选项A正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正确)。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选项D正确)。

  【知识点】 保证

  9. 【答案】 A, C

  【解析】

  (1)选项A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 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2)选项CD: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应 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点】 保证

  10. 【答案】 B, D

  【解析】

  (1)选项A: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2)选项C: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知识点】 定金

  11. 【答案】 C, D

  【解析】

  (1)选项AC:甲公司将其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给了丙,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甲公司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丙公司向乙公司 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BD:第三人以担保为目的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的,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由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使得原债务 人脱离债的关系,因此原则上不以债权人的同意为必要。本题中,丁公司加入债的关系原则上并不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其向乙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应是有效的。

  【知识点】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2. 【答案】 A, C

  【解析】

  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不得转让,比如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

  【知识点】 合同的转让

  13. 【答案】 A, C

  【解析】

  (1)选项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2)选项D:合同当事人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就会有法定的概括移转的发生。

  【知识点】 合同的成立

  14. 【答案】 B, C

  【解析】

  若一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债务未届清偿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本题中,至2014年4月1日,杨某对王某所负债务25万元尚未到期,王 某对杨某所负到期债务为30万元;王某、杨某互负金钱债务,种类、性质相同,杨某有权主张抵销25万元,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知识点】 抵销

  15. 【答案】 B, C

  【解析】

  (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题中,因张某下落不明,不必通知,也无法通知;(2)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知识点】 提存

  16. 【答案】 A, C, D

  【解析】

  选项B:违约责任只能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知识点】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17. 【答案】 A, B, D

  【解析】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 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A公司泄露在 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B公司的损失。

  【知识点】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8. 【答案】 A, B, D

  【解析】

  《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合同法》规定,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选项A);(2)政府行为(选项B);(3)社会异常现象(选项D)。

  【知识点】 免责条款

  19. 【答案】 B, D

  【解析】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或法律另有 其他规定的除外。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知识点】 买卖合同

  20. 【答案】 B, D

  【解析】

  (1)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小明、小红约定,在小红6月3日支付价款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时为电脑 的交付时间,6月2日电脑仍未交付;(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 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电脑还未交付,其所有权和风险都未发生转移,所有权应属于小明,风险也由小明承担。

  【知识点】 买卖合同

  21. 【答案】 A, B, C, D

  【解析】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 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至7月10日,甲未支付的到期价款为 2000+2000=4000(元),4000/10000=2/5>1/5,因此,A商场可以要求甲一并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A商场主张解 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且A商场可以要求甲支付电脑的使用费。

  【知识点】 买卖合同

  22. 【答案】 A, C, D

  【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第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的;第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选项D正确);第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选项A正 确);第四,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选项B错误);第五,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 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选项C正确)。

  【知识点】 买卖合同

  23. 【答案】 A, B, C

  【解析】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知识点】 赠与合同

  24. 【答案】 A, B, C

  【解析】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借款合同。

  【知识点】 借款合同

  25. 【答案】 A, C, D

  【解析】

  (1)选项A: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2)选项B:借贷 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3)选项C: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 的利息约定无效。(4)选项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知识点】 借款合同

  26. 【答案】 B, C, 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 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选项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 年,但仍为定期合同。

  【知识点】 租赁合同

  27. 【答案】 A, B, D

  【解析】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除非存在如下情形之一:(1)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 效情形;(2)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选项D)(3)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 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选项A) (5)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选项B)(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知识点】 借款合同

  28. 【答案】 A, B, D

  【解析】

  (1)选项ACD: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但是不能因此确认合同无效。(2)选项B:乙公司不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违约,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知识点】 融资租赁合同

  29. 【答案】 A, B, D

  【解析】

  (1)选项ABC: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2)选项D:因定作人的违约行为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承揽人有权要求定作人赔偿损 失。

  【知识点】 承揽合同

  30. 【答案】 A, C, D

  【解析】

  (1)选项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选项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3)选项B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 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知识点】 建设工程合同

  31. 【答案】 B, C, D

  【解析】

  选项A: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

  【知识点】 技术合同

  32. 【答案】 A, B, C, D

  【解析】

  (1)选项AB: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选项C:委托人或者受托 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3)选项D: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 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知识点】 委托合同

  三 、案例分析题

  1. 【答案】

  (1)①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甲公司的传真没有列明具体的价格和数量等内容,在对方回复时,甲公司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其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属于要约邀请;②甲公司向乙厂发出的电话通知属于新要约。《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甲公司就要约给出的价格作出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属于新要约。

  (2)甲公司与乙厂之间的承揽合同自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盖章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本题中,甲公司是合同的最后盖章一方,因此合同自此时成立。

  (3)公证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偿债后提货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提存费用以及提存物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因此,标的物的提存费用和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债权人(针对交付货物而言,甲公司是债权人,乙公司是债务人)甲公司承担。

  (5)乙厂拒绝承担侵权责任,且申请减少违约金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但不能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又同时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200×500×20%=20000),甲公司遭受的损失为1万元,2万元是大于1×(1+30%)=1.3(万元)的,因此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解析】

  【知识点】 合同的订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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