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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备考辅导试题及答案(18)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8月22日]  【

  三、综合题

  1.某市甲、乙、丙三国有企业与市投资公司丁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丁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由甲、乙、丙三方各自负责补足其差额,其他股东不对此负责。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丁各认缴15%。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的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2)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中乙公司持有其5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其15%的股份;丁公司持有其10%的股份。截至2007年底,甲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000万元,净资产额为12000万元。甲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A、董事B、董事C同时为乙公司董事;董事D同时为丙公司董事;董事E同时为丁公司董事。

  2008年1月20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包括董事A、董事B、董事C和董事D在内的7名董事。该次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鉴于2005年5月发行的3年期1200万元公司债券即将到期,计划于2008年3月再次发行4000万元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拟定50元,且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发行数量为1000万元,第二期发行数量为2000万元,其余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2)鉴于公司总经理张某因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董事A提议由王某接替总经理职务,并对变更总经理暂时不予公告。在会议就此事表决时,董事D、董事E明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但该提议最终仍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其他5名董事表决通过。

  (3)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决议要点包括:①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有关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②自公告之日起90日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③丁公司原持有的10%的甲公司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或者注销;④同意董事E辞职,但是其个人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必须在办理辞职手续后,方可转让。

  (4)董事会审批了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进行交易的事项。除董事D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通过了与乙公司交易的决议。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变更总经理且暂时不予公告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董事会通过的与乙公司交易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2006年1月,A国有企业集团(以下简称A集团)拟将其全资拥有的B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整体改制设立C股份有限公司。A集团制定了相应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

  (1)B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5000万元。A集团拟联合D公司、赵某和钱某共同发起设立C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拟定为9000万元(每1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A集团拟将B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按照100%的折股比例折算为股本,D公司、赵某和钱某分别以现金2000万元、1000万元和专利技术1000万元出资。

  (2)该公司于2007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额为5000万元,3月,该公司董事会拟增加董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有关董事会中董事选举的问题,7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以及拟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张某,拟任董事,海外研究生毕业,现欠招商银行一笔数额较大的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贷款到期尚未清偿。

  王某,拟任董事,本科学历,现担任C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李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现担任D公司总经理。

  赵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C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在C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没有认购发行的股份。2001年3月起任一家企业总经理。2002年9月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赵某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钱某,拟任独立董事,工学博士学历,C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在C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没有认购发行的股份。

  孙某,拟任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学历,现担任D公司副经理。

  黄某,拟任独立董事,教授,现在某大学法学院任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以及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拟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折股比例是否符合《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分别说明张某、王某、李某、赵某。钱某,孙某,黄某是否符合拟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或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来源:考试大-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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