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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备考辅导试题及答案(3)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8月3日]  【

  6.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

  A.工厂的半成品

  B.正在建造的船舶

  C.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7.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设定质押担保,甲为此就该花瓶购买了一份财产意外损失险。在乙保管花瓶期间,花瓶毁于泥石流。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乙应当赔偿甲花瓶灭失的损失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8.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已经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宜,但是丙公司仍然与甲签订合同,则丙不是善意第三人,不构成表见代理,而是一般的无权代理,所以合同效力待定;选项B错误。又根据规定,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所以选项CD错误。

  9.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题中,乙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10.甲将一辆二手车出售给邻居乙,并约定:在甲将汽车出售给乙之后,乙获得以每月150元的价格永久使用甲家车库的权利。后甲又与丙达成车库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下列有关车库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是物权

  B.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可以没有期限限制

  C.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不能对抗丙

  D.如经多次催告乙仍不按约支付使用费,甲可以收回车库使用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乙获得的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也是属于物权,因此选项A正确;租赁不存在永久使用的问题,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由于甲与丙达成的车库买卖尚未办理过户,因此乙获得的车库使用权可以对抗丙;法律并没有选项D的规定,因此不选。

  11.甲所持有的一张支票遗失后,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告期间内,乙持一张支票到法院申报权利,甲确认该支票就是其所遗失的支票,但是乙主张自己已经善意取得该支票上的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B.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判决乙胜诉

  D.法院应当直接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12.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 对于经营者从事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违法性认定时,无需考虑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的是( )

  A.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B.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C.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

  D.搭售商品

  【答案】A

  解析: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无须考虑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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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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