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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6)_第6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2月24日]  【

  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乙企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和债务人(甲企业对丙公司)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另外,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行使代位权应通过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自行行使,因此选项B的表述错误。

  2.B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但不适用于物权,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合同撤销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开始计算,因此C选项的表述错;撤销合同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3.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作价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4.D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因此,A选项和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2)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5.A

  [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技术水平落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因此A选项的表述正确;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因此B选项的表述错误;中外合作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等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因此选项C的表述错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一方未按期缴付或缴清出资的,催告一个月后仍然没有纠正的,视同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6.D

  [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合并的,只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纳出资、提供合作条件即可合并,不须等到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后,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有限责任公司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合并后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B选项的表述错、选项D的表述正确;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后,外方所持股权比例不能少于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的25%,因此C选项的表述错误。

  7.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法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

  8.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一般决议的表决方式不可由公司章程自行确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是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C选项的表述错误。

  9.C

  [解析] 本题考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根据规定,发行分离交易转债的条件为: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因此B选项错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因此选项D错误。

  10.C

  [解析] 本题考核虚假陈述与投资人损害的关系。根据规定,如果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本题选项A是该情形;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本题选项B是该情形;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本题D选项属于该情形。

  11.C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数人进入破产程序的,该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12.D

  [解析] 本题考核有关企业破产中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规定。侵权之债不能抵销,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13.C

  [解析] 本题考核应报经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分配利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不须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C选项当选。

  14.C

  [解析] 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上市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15.A

  [解析] 本题考核地役权合同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的约定实为地役权合同,甲根据该合同享有眺望地役权,甲的土地是需役地,乙的土地是供役地。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甲将全部房屋售出,意味着甲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转让给了小区业主,甲的地役权也随之转让给小区业主。乙公司建造一栋8米高厂房的行为违反了地役权合同的约定,地役权人(小区业主)有权予以纠正,因此本题应选A项,B、C、D三项错误。

  16.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合同的签订。(1)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选项A、B、C错误;(2) 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质权设立,选项D正确。

  17.C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担保的相关规定。在一般保证关系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不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关系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也免除保证责任,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为保证人与保证人承担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的“连带”为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B选项的表述错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为金融转贷业务提供担保;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保证人,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18.D

  [解析] 本题考核占有改定。所谓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而受让人则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19.D

  [解析] 本题考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正确答案是D选项。

  20.B

  [解析] 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企业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1.C

  [解析] 本题考核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根据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以及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22.C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的外汇管理。根据规定,境内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时,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本题中,张某当年汇出外汇金额未超过5万美元,因此直接凭身份证在银行办理即可。

  23.C

  [解析] 本题考核违反规定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存款人在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让个人银行账户;违反规定支取现金;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者现金存入单位卡账户。

  24.D

  [解析] 本题考核以银行卡购物、消费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银行卡特约单位不得通过退货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25.A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承兑的有关问题。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不是在票据背面记载,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票据承兑后,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26.A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的法定禁止背书。根据《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承担汇票责任,选项A是正确的。

  27.C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权的保护。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

  28.B

  [解析] 本题考核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清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9.B

  [解析] 本题考核仿冒行为的具体情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仿冒行为包括以下4种:(1)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只有B项是仿冒行为。A项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C项的行为是不正当有奖销售;D项是正当的经营销售行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30.C

  [解析] 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1.B

  [解析] 本题考核免于申报的情形。根据规定,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免于申报。本题中,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境内营业额虽然达到了申报标准,但甲企业在并购之前已经持有乙企业50%以上的股份,再进行收购的,不需要进行申报。

  二、多项选择题

  1.CD

  [解析] 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均自合同被撤销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2.BD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因此B选项的表述错误。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没有规定,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3.ABD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古某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应选C。

  [提示] 合伙人退伙时是以净资产进行结算,古某在退伙时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承担自己因承担的部分,即便如此,在退伙后仍然要对50万元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要求其偿还的不能拒绝,不过在其全部偿还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以全部的50万元进行追偿,因为在退伙结算时自己已经承担了对内的“按份责任”。

  4.AB

  [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5年内不调整。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供需情况的变化和地理环境条件的变化需要调整时,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3年,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土地开发费可由土地开发单位一次性计收或者分年计收,因此B选项的表述错。

  5.ABD

  [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必须适用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选项A正确。(2) 合营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因此选项B正确;(3) 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5年内不调整;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6.A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分立、合并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合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合并方才承担民事责任;如债权人在公告期间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合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选项错误。法律规定,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因此D选项错误。

  7.B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合并的相关规定。(1)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本题中“丁公司兼并甲公司”采用的是吸收合并的方式,被吸收的甲公司解散,而吸收者即丁公司依然存在.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2)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本题中,原来甲公司的债务由丁公司继承,乙公司可以向丁公司主张原来对甲公司的债权100万元,因丁公司欠乙公司租金80万元,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因此B选项的表述正确;(3)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案中,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甲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因此C选项的表述正确;(4) 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是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作出,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8.ACD

  [解析] 本题考核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9.ABD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根据规定,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因此选项B的披露时间是符合要求的;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选项C中第三季度的披露时间是错误的,应该是在10月份时披露,选项A的披露时间正确;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选项D的披露时间是符合规定的。

  10.ABCD

  [解析] 本题考核更换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11.AC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重整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也受重整计划约束,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重整期问不包括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12.BCD

  [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考核。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以3年为考核期。

  13.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包括:(1) 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 合并、分立、破产、解散;(4)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 产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7)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 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9) 资产诉讼;(10) 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11)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12)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14.AB

  [解析] 本题考核质押、留置、定金担保形式相关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质押合同是诺成性合同,成立即生效;但质权自质物交付时成立,因此B选项的表述错误。

  15.BD

  [解析] 本题考核担保债权实现的顺序。根据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16.BD

  [解析] 本题考核抗辩权的行使。根据合同约定,乙负有先支付款项的义务,现乙未按约全部支付购货款项,则构成违约。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甲作为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相应履行请求,即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17.BC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和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根据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该登记备案手续并非合同生效条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出卖人的行为构成欺诈,因此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18.ABC

  [解析] 本题考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1)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赵某与汽车销售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赵某在支付12万元合同价款后拒绝支付,未支付货款8万元,达到了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二,超过了法定的五分之一的界限。出卖人即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赵某一次性支付剩余8万元的价款或解除合同,因此AB选项的说法正确;(2)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可知,如果汽车销售公司选择解除合同的话,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返还赵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同时要求赵某支付汽车使用费,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D选项的说法错误。

  19.ABD

  [解析] 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0.ABCD

  [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经营机构收取外汇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财产保险.保险经营机构可以外汇收取保险费,支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或进行保险合同结算:一是保险标的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境外之间移动;二是保险标的在人民共和国境外存在或者实现;三是保险标的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国际租赁、国际银团贷款或者其他国际融资形式存在或者实现;四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身保险,可以外汇收取保险费,支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或进行保险合同结算:一是投保人为境外法人或驻华机构,且受益人为境外自然人;二是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人身意外及医疗的保险。

  21.AD

  [解析] 本题考核因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因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银行应予赔偿,再根据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协议进行追偿。

  22.ABD

  [解析] 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撤销的事由。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 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 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3.ABC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保证与合同保证的区别。票据保证人为两个以上的,两个保证人之间只能是连带关系;两个以上合同保证人之间可以是按份共同保证,也可以是连带共同保证,因此D选项错误。

  24.BC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追索权的权利时效期间。丁向丙行使初次追索权的期限为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甲是出票人,因此丁向甲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不是6个月,因此D选项不选。

  25.ABCD

  [解析] 本题考核认定协同行为所考虑的因素。根据规定,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 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2) 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3) 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认定其他协同行为,还应当考虑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业情况等。

  26.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假定垄断者测试。

  三、综合题

  1.[答案]

  (1) B公司以汽车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可以设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2) B公司对G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 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题中,B公司经A公司催告后仍未交付设备,而且A公司及时通知了B公司,因此,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4) B公司提出的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是由于免责事由的出现造成的,则可以根据情况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包括:法定事由、免责条款、法律有特别规定。本题中,B公司不具备免责事由包括的情形。

  (5) ①C公司的第一个理由正确。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②C公司的第二个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6) A公司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7) A公司以预付款50万元申报债权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以违约金25万元申报债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这时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8) B公司转让设立抵押的两辆汽车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9) A公司请求撤销两辆汽车的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

  (10) A公司要求追回两辆汽车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A公司只能申报普通债权。未登记的后果)

  (11) D银行拒绝支付票款不正确。根据规定,票据原因关系只存在于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一经转让,其原因关系对票据效力的影响力即被切断。本题中,票据原因关系只存在于A公司与B公司之间,G公司的付款请求不得拒绝。

  2.[答案]

  (1) 张某要求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 债权人要求张某变卖该房屋清偿债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企业债务。

  (3) 如果张某在租赁期间将房屋变卖,买受人不可以要求赵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 如果张某在租赁期间将房屋变卖,承租人赵某可以要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别为承租人设计的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5) 李某代表C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6) 李某以预售的房屋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预售的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7) 李某要求A公司按全部房款双倍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8) 王某准备再设立另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9) 王某拒绝承担债务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以公司财产为个人购买房屋)

  (10) A公司拒绝承认违约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该内容即使未订人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详细描述了即将建设的休闲场所,并宣称某市级重点小学将进驻小区。)

  (11) 如果A公司逾期不支付一期工程款,建设单位的对应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 建设单位关于已经销售的房屋会连同一起拍卖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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