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注册会计师 >> 模拟试题 >> 经济法模拟题 >> 文章内容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练习题及答案(17)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2月18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CD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2.【答案】AB

  【解析】(1)选项A: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2)选项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行为只是不生效,谈不上无效;(3)选项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答案】BD

  【解析】选项AC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4.【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选项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3)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论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

  5.[答案]ABC

  [解析]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先例有时间限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6.[答案]ABCD

  [解析]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已经成立的懂事行为的权利,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7.[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适应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2)选项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4)选项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8.【答案】BD

  【解析】(1)选项CD:所附的条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但所附的期限不论是不是确定的期限,必然会到来(死亡之日);(2)选项AB: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该合同已经成立,但在甲父死亡之前,尚未生效。

  9.【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D:由于“行纪”、“寄售”并非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不属于代理;(2)选项B:由于“居问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3)选项C: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因此不属于代理。

  10.【答案】ABD

  【解析】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1.【答案】ACD

  【解析】选项B属于无权代理。

  12.【答案】BD

  【解析】(1)选项AB: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乙并非相对人,根本无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人,丙也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

1 2
责编:jiaojiao95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