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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习题及答案(19)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26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期间。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答案] C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甲的告知义务,甲无须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3.[答案] C

  [解析]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4.[答案] D

  [解析] 最后一项应当是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应当暂停该债券上市交易。注意与股票暂停交易的情形区别。

  5.[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否则,便不享受合营企业的待遇。

  6.[答案] A

  [解析] 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企业破产的申请。

  7.[答案] A

  [解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案件较为简单、债权人较少的,可以确定较短的申报期限,但不得短于30日;对于案件较为复杂、债权人数较多且涉及金额巨大的,可以确定较长的申报期限,但不得长于3个月。

  8.[答案] A

  [解析]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债权人只能按和解协议的约定接受债务清偿,不得要求或接受债务人在和解协议外给予的单独利益,无权就其债权提起民事执行程序。但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债权人不受协议约束,可要求单独受偿并提起民事执行程序。

  9.[答案] D

  [解析] 法律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10.[答案] B

  [解析] 公司债券上市,其条件之一是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11,[答案] D

  [解析]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12.[答案] B

  [解析]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3.[答案] A

  [解析]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14.[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个人向银行结汇、购汇及对外支付,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外汇凭身份证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15.[答案] B

  [解析] 本题是考核关于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的责任问题,包括自行负责、连带责任、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应区分不同的适用情形。

  16.[答案] B

  [解析] 根据《票据法》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伺款。

  17.[答案] C

  [解析] 出票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18.[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点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费用。可要求支付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19.[答案] D

  [解析] 使用权人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但不得许可他人制造、使用。

  20.[答案] B

  [解析]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1.[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2.[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应由乙和丙承担补足的连带责任。

  23.[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24.[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逃汇的概念。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的,属于逃汇行为。

  25.[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商标注册的审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26.[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当然退伙的情形。根据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7.[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新股发行中单一账户申购数量的上限。根据规定,该上限为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28.[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占有的种类。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的控制,本题中乙属于直接占有。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一种,本题中乙属于有权占有,所以不属于善意占有。

  29.[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证明白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0.[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 ACD

  [解析]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只能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行政争议属于上、下级之间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法律对仲裁管辖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2.[答案] CD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答案] ABC

  [解析] 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披露的信息。

  4.[答案] ABC

  [解析] 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属于办理变动登记的情况。

  5.[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决定。

  6.[答案] BCD

  [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经董事会会议通过,经原审批机构核准,并自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答案] AD

  [解析]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对于申请和解的程序,只有债务人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8.[答案] BC

  [解析]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9.[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选项D不构成法定障碍。

  10.[答案] B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债权人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1.[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属于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2.[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效力。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13.[答案] AB

  [解析] 以虚假合同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属于套汇行为,私自买卖外汇属于扰乱金融行为。

  14.[答案] ABC

  [解析] (1)票据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2)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文字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

  15.[答案] AD

  [解析] 票据伪造的伪造人必须是假冒他人名义签章,而票据变造是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16.[答案] AB

  [解析]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属于专利权的无效;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决定实施强制许可,专利权并没有终止,否则就谈不上对专利权的实施。

  17.[答案] ABD

  [解析]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18.[答案] AB

  [解析]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19.[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地役权的概念及属性。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20.[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以共同财产设定抵押的相关规定。在共有关系中就共同财产设定抵押。

  21.[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1)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乙、丙两位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为0.7%+0.5%=1.2%>1%),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障碍,所以选项D不构成法定障碍。

  23.[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意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本题中选项A属于合意解除,即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本题中选项B、C、D属于法定解除,即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24.[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职务发明创造的确认。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5.[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牛数通过。

  26.[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应当办理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应当进行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包括:(1)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2)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产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3)其他需要注销国有资产产权的情形。

  27.[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责任。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8.[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因此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三、综合题

  1.[答案]

  (1)A公司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10月10日,B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10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因此,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B公司接到A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A公司的主张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并用。因此,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40万元的主张不成立。

  (4)F公司可以向出票人A公司、背书人B公司、E公司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行使追索权,但不能向D公司进行追索。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被伪造人末在票据上签章,亦无委托他人签章的,不承担票据责任。在本题中,由于D公司属于被伪造人,未在票据上真正签章,因此F公司不能向D公司进行追索。

  F公司不能向王某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甲某作为伪造人,由于未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所以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由于伪造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答案]

  (1)乙某为甲某提供证券交易信息是《证券法》所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不合法。乙某是证券交易所的信息分析师,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把内幕信息泄露给甲某,甲某依此买卖证券当属内幕交易行为,为《证券法》所禁止。

  (2)属于操纵市场行为,违反证券法。《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胜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甲某与乙某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3)甲公司亏损巨大没有披露不合法。因为X公司亏损巨大,属于上市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X公司撤换董事兼总经理甲某没有披露不合法。因为撤换董事兼总经理属重大事件之一——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4)不合法。Y公司实际是X公司的实际控制公司,Y公司作为控制人与Z公司的合并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

  (5)甲某与乙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某与乙某不仅有内幕交易行为,还有操纵市场行为,并且给x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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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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