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注册会计师 >> 全国注册会计师 >> 全国注册会计师报名公告 >> 文章内容

2017年北京、上海、深圳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场次安排公告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5月17日]  【

  关于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上海、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场次安排的公告

  根据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目前,上述考区会计科目考试场次已经安排完毕,请相关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在“报名状态”中查询考试时间,按照报名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按照报名简章要求,在7月20日至31日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通过后,才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中注协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关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我们将第一时间在中注协官方网站发布(www.cicpa.org.cn),请广大考生以中注协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感谢广大考生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5月15日

  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7 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 2017年10月 15日 08:30—11:30、 13:30—16:30 。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责编:jiaojiao95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