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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相关知识》复习考点(17)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9月1日 ]  【

  排水工程规划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阶段:①确定排水体制;②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③划分排水分区;④确定雨水系统设计标准;⑤布置雨水干管(渠)和其他雨水设施;⑥估算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⑦确定污水处理厂布局,布置污水干管和其他污水设施。

  详细规划阶段:①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排水干管位置和其他排水设施用地,并在管径、管底标高方面与周边排水管道相衔接;②布置规划区内雨水、污水支管和其他排水设施;③确定规划区雨水、污水支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专项规划:属于非法定规划;落实和深化总体规划;治理城市水环境;解决城市局部地段排水困难。期限5年。

  城市排水体制原则上不能采用直排式合流制,也不宜采用雨、污水管网不同步建设的不完全分流制,只能在截流式合流制和分流制之间选择。

  工程投资:整个排水系统的投资一般是截流式合流制低于分流制;施工建设:合流制排水系统管线单一,施工较分流制简单。运行管理:截流式合流制比分流制复杂。)环境影响: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体制应采用分流制。同时也规定,合流制排水体制适用于特殊的城市,且应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这里所说的特殊城市包括以下几种类型:①降雨量稀少;②排水区内有水量充沛的水体,降雨时混合污水对水体的污染在允许范围;③街道狭窄,没有条件安排更多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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