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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第12讲讲义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5月19日 ]  【

  掌握城市水源保护

  (四)掌握城市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应包括水质和水量两个方面。通常根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将水源水质划分为5类,每类均要求相应的排放标准及水污染控制标准。

  1.地表水源的卫生保护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地域(包括水域、地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水质不低于Ⅱ类标准。在一级保护区外划定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其水质不低于Ⅲ标准。在二级保护区外划定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般将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m以内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水厂生产区外围1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渗水厕所、渗水坑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域功能分类

  水污染防治控制区

         河水综合排放标准分级              

    I类

                    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特殊控制区

       禁止排放污水区              

   Ⅱ类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特殊控制区

  禁止排放污水区              

   Ⅲ类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级鱼类保护区,游泳区

  重点控制区

  执行一级标准              

   Ⅳ类

    工业用水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般控制区

  执行一级或二级标准(排入城市生物处理水厂处理)              

   Ⅴ类

农业用水区

  一般控制区

  2.地下水源的卫生保护

  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井的周围,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污染。二级保护区位于一级区外,以保证集水有足够的滞后时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他污染。准保护区是位于二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以保护水源的补给水源水量和水质。

  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和废渣堆。

  应试者应该在熟悉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查阅《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内容。

  熟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内容深度

  二、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一)熟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内容深度

  l总体规划内容深度

  (1)确定排水体制;

  (2)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3)进行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雨、污水主要泵站数量、位置,以及水闸位置;

  (4)确定污水处理厂数量、分布、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用地范围;

  (5)确定排水于管、渠的走向和出口位置;

  (6)提出污水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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