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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考试网  [ 2017年8月25日 ]  【

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3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1日

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2日

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3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

  (一)参加全科(四科)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2科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免1科报考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9∶00—8月30日16∶00

  特别提醒:非济宁市辖区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济宁作为报考考区,办理合格证书时考试机构将通过社会保险、备案正式劳动合同等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进行相应的处理。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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