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
2、3,1了解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资质条件要求 |
级 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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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丙 |
丁 |
1.高级技术职称 与其他技术人 员比例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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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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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规划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 人员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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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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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规划专业 中级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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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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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专要求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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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大专学历、十五年 城市规划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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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专以上、10年城 市规划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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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城市规划实践 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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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年以上的 城市规划工 作经历 |
5.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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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单独承担20万 人口以上的城市总 体规划编制 5年内获两项部、 省级优秀规划设计 奖或2项省部级以 上科技进步奖或承 担过国家、部级标 准规范、定额的编 制工作 |
两次单独承担设市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5年内有一项获省 级以上优秀规划设 计奖或一项省级以 上科技进步奖或承 担过国家、部级标 准、规范、定额的 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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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以上单独 承担建制镇总 体规划编制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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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承担过 城市规划设 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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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3、丙级规划设计院可承担以下4类项目:
①当地及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②中、小城市的各种详细规划;
③当地各种专项规划;
④中、小型工程速址的可行性研究。
4、丁级规划设计院可承担以下3类项目:
①小城市及建制镇的各种详细规划;
②当地各中小型专项规划设计;
③小型工程项目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2.3.3了解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程序
①申请程序。规划设计单位根据资格分级标准及自身条件向单
位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定级的
申请文件。
②审核程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
到申请文件以后,一是根据规定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二是组织专家
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综合评估;三是根据评估意见,按规定程序审
批或报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③颁发程序。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权限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城
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院的
资格评定并颁证,乙级院的颁证,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院的资格初审和乙级院的资格审核并向国务院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负责丙、丁级院的资格评定并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