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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芜湖城乡规划师合格办证时间5月7日-5月18日

来源:芜湖人事考试院  [ 2018年5月7日 ]  【
内容摘要:2017年安徽芜湖城乡规划师合格办证时间5月7日-5月18日

关于办理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我市2017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于2018年5月7日——5月18日(双休日除外)集中进行,

  请相关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窗口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所报考专业的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级别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一)报考全科(4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考免一科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免二科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院(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5楼18、1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3-399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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