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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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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法律基础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法律(法的表现形式)

  (1)广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2)狭义: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劳动法)。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1)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2)体现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认可)

  (2)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实施的保证)

  (3)规范性(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4)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明确而普遍适用)

  3.法的分类

法的分类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

  (1)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①法律调整的对象

  ②法律调整方法

  (2)法律部门的种类

  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②民商法

  ③行政法

  ④经济法

  ⑤社会法

  ⑥刑法

  ⑦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

  2.法律体系

  由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总论》考试大纲第一节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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