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
(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
(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
(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
(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计算应纳税额:①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6)如有税收优惠,注意减免税额。
(一)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中国公民王某2009年每月工资4000元,计算王某200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2000)×10%-25]×12=210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分别计算。
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举例】中国公民王某2009年l~12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元。王某2009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① 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2000)×10%-25]×12=2100(元)
②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5%=300(元)
③ 王某2009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2100+300=2400(元)
提示:王某2009年12月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2100÷12+300=475(元)。
(2)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不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合并计算。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王某为中国公民,2009年在我国境内l~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2000元,l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24000元(兑现绩效工资)。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①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每月奖金平均额=[24000-(2000-2000)]÷12=2000(元)
根据工资、薪金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l0%,速算扣除数为25。
②该笔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24000-(2000-2000)]×10%-25=2375(元)
提示:(1)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王某为中国公民,2009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80000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费),计算王某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应纳税额=(80000-2000×12)×35%-6750=1285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举例】某演员王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4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解析:(1)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12000×30%=7600(元)提示:简便算法:32000×30%-2000=7600(元)
上题延伸:(1)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进行公益捐赠,则:
①捐赠限额=40000×(1-20%)×30%=9600(元)>4000(元),②应纳税所得额=32000-4000=28000(元)
③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2)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收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捐赠给某单位,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五)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举例】某作家写作一本书出版,取得稿酬20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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