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初级会计师 >> 四川初级会计师 >> 四川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 >> 文章内容
2020

5/18

德阳市财政局

来源

  • 课程
  • 点赞
  • 收藏

德阳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5月11日开始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德阳经开区财政局,德阳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会计人员: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川财规﹝2019﹞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学习方式,包括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参加网络培训方式的会计人员,在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通知公告”子栏目公告的《2020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网络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继续教育登记管理

  继续教育实行属地(即信息采集选择的归属地)登记管理,采用所属地财政部门后台统一登记及个人申请登记两种方式,具体参照《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执行,其中:参加网络培训继续教育方式的会计人员,所属地财政部门应根据网络培训机构提供的继续教育信息实行后台统一登记。

  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是会计人员业务办理唯一官方网站,会计人员可自行登录办理业务或查询。

  五、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各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德市财会法﹝2019﹞15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报错。

  信息采集系统:四川会计服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市级各部门(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德阳市单位等均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继续教育管理,按要求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归属地报送登记信息。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现场集中培训。

  联系电话:0838-2505384

  联系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96号附2号市财政局大门口进门方向左侧

  德阳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1日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