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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0/13

沈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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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沈阳初级会计师报名通知

  内容摘要: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沈阳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网上交费时间11月1日至12月5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9日;考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至14日。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6〕59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沈阳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⒈守法遵章,诚实守信。

  ⒉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⒊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⒋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⒈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持外省及省内其他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沈阳手续后,方可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可在我市报名。

  ⒉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可在我市报名。

  三、报名条件

  ⒈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⒉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⒊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⒋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⒌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在我市报名考生,请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

  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517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并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二)报名、缴费及打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4日0:00至5月9日23:59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限内登陆“辽宁会计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窗口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⒌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辽宁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持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回执表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窗口领取,具体领取辅导用书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财政局网站”的通知公告。

  七、考试方式与时间

  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7年5月13日-14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4日(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八、报名流程

  (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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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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