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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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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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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广东省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最 新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出现发热( >37.3C)、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出现上述相关症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1.正常参加考试。考生“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 ),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37.3C,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务人员防疫要求

1.考务人员包括考试管理机构、考点、技术服务公司等全体.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

2.所有考务人员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如出现上述相关症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体温恢复正常72小时后方可,上岗。

3.所有考务人员须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优先安排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承担考试工作,适当增加应急备用人员。

4.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考务人员:“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5.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要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

(三)防疫人员配备和培训

1.各考区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安排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到考点指导考试防疫工作,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考生进行专业评估。

2.各考点设1名防疫副主考,专门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考点主考、监考员等工作人员要履行相应的防疫工作职责。

3.各考区、考点要对考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对考试防疫内容进行全面细致讲解,确保所有考务人员具备应有的防疫知识,了解防疫工作流程。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

4.各考点要组织开展考试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和考试期间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点设置、考场分布实际情况设立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场所和考生通道等,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5.各考区、考点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健康状况跟踪管理。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务人员及时更换,保证全体考务人员健康上岗。

(四)考点防疫要求

1.各考区应合理设置考点,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点。

2.考点外围要设立警戒线,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入口设置足够的防疫检查通道,配足检测人员、自动体温检测仪或手持式体温枪,提前调试测温设备,确保快 速、准确检测,避免大量考生在考点外聚集等候。考点外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必要时可通过设置弓形通道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3.体温检测通道旁设置具备防疫条件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安排卫生防疫人员值守,对体温检测异常考生进行复测。临时医学观察点应设立醒目的标识,使用警戒线做好围蔽,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4.设置由考点入口到考场的专用通道,考生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前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

5.考点内要有足够数量的活水龙头和洗手液,便于考生洗手,考场入口应准备一定数量的快 速手消毒液供考生使用。

6.考场内的考生机位根据机房实际情况尽量增大间距。

7.考点应根据考生和考场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至少1个)。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尽量安排在低楼层,并设置明确标识、警戒线和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独立卫生间。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原则上须1人1间,若隔离考场数量不足,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1间(最多不超过4人)。

8.考点应根据考生规模和考务人员情况,配足医用外科口罩、测温设备、洗手液、快 速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浓度乙醇消毒液等卫生防护和消毒物资。

9.考点内设置医务室,配备卫生防疫人员和相应防疫物资,作为考试期间异常考生处置场所。

10.各考点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考前一天对考试相关区域,包括通道、门把手、桌椅、厕所、楼梯、空调系统、考试机房、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消毒完成后,考场须开窗通风1小时以上,张贴“已消毒”标识后封闭考场。有条件的考点可以通过采购专业的病毒消杀服务,做好考试区域清洁消毒工作。

二、考试实施

(一)考前90分钟,考务人员应佩戴专用工作牌全部到岗,完成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等工作。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前体温≥37.3℃的,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带到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查,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工作;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二)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考点入口体温检测通道应根据考生规模配置足够数量的检测设备和工作人员,同一条体温检测通道,应安排2人分别检测考生体温和核查考生证件,确保快 速、准确检测,避免大量考生在考点外聚集等候。

(三)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隔沿体温检测通道有序入场。逐一检测体温(<37.3℃), 核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粤康码”(即时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即时更新)、以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四)考生进入考点前体温≥37.3℃的,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带到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查,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 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五)考务人员进入考场前要用免洗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负责隔离考场的考务人员须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穿防护服。

(六)考生进入考场前要用免洗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并将《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1)提交考场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场应保持适宜温度和通风,如使用空调,应确保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八)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并及时安排核酸检测取样;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为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三、考后防控

(一)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指引考生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二)每批(科)次考试结束后,考场应开窗通风,全面做好考试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清洁消毒时应严格防止清洁液等进入机箱、键盘、电插座等处产生短路和火灾隐患。隔离考场使用后应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导下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三)考点要对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登记,填写《考生异常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后报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上报省会计考办。

四、突发情况处置

考试过程中,在考生和考务人员中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考点所在地区出现疫情时,严格按照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立即启动相关工作方案,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风险人员排查、人员转运、环境消毒和监测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本地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

(二)根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引(2022年)》 规定,发布本地区考务日程安排等信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报经部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意后发布。市级考试管理机构经批准向社会发布延期或取消考试公告后,应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做好考生解释和相关善后工作。

附件: 1. 健康申报承诺书

2.考生异常情况记录表

附件见原文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attachment/0/131/131281/2360788.pdf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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