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模拟试题 >> 民法 >> 文章内容

报考指南

招生简章

点击排行

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选择题精选习题及答案7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 2018年3月8日 ]  【

  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

  1-5 CBADB 6-10 CCAVD

  二、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2、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3、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故称复代理

  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5、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三、简答题

  1、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已经完成交付,即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征如下:

  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

  2)相邻权的客体不同于一般物权的客体。

  3)相邻关系的内容十分复杂。

  4)相邻关系的产生具有法定性。

  3、1)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错。

  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已经成立

  4、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5、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利益

  2)另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四、论述题

  【答题要点】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是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恶意是此种缔约过失行为构成的最核心的要件。

  第二种类型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三种类型是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第四种类型是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五、案例分析

  1、报社的报道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于某可以请示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2、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自然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张某提供虚假信息,并有意扩散给媒体,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故应承担损害他人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3、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报社由于其报道主要事实失实而要承担侵害于某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记者首先已经请示过领导,故应由新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简单地说,法人的工作人员在其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侵权行为,要由法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此谓"雇主的转承责任".故报社与信息提供者张某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1 2
责编:jiaojiao95
  • 学历考试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