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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八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 2017年5月17日 ]  【

  第3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

  A.恋爱关系 B.同事关系 C.同学关系 D.收养关系

  答案:D

  第32题 张某将房屋转让给王某,张某要求王某付款的全力属于(  )。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答案:A

  第33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司法人机关的是(  ) 。

  A.权力机关 B.执行机关 C.监督机关 D.后勤机关

  答案:D

  第34题 甲将电脑出租给乙,租期1个月,甲、乙之间的民事行为属于(  ) 。

  A.有偿行为 B.单方行为 C.实践行为 D.要式行为

  答案:A

  第35题 人民法院为涉讼的未成年人选定代理人,该代理属于(  ) 。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复代理

  答案:C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个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只需简要回答基本内容,不需详细分析、论证和综合。

  第36题 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答案: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①须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人无顺序上的要求;②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③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这里的法院是失踪人住所地或者最后居住地的基层法院。公告期为3个月。

  第37题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给付之前或者履行给付不符合约定时,拒绝自己给付或自己相应给付的抗辩权。

  其适用要件是: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

  (2)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3)他方当事人未履行给付义务或者所履行的给付义务不符合相应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以后,在实体法上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不发生消灭他方请求权和请求他方先为给付的效力。

  第38题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答案:(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具有法定监护义务,其他亲属为自愿监护人。

  (2)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除父母之外可协商确定,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由基层单位进行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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