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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起审议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0月17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1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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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赴粤开展消防救援衔条例调研

  10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季幸,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率领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深入广东就《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进行专题立法调研。

  调研组专程到深圳消防支队大亚湾特勤一中队,实地查看了高层、石油化工、水域、地震、交通事故、应急通讯、战勤保障等7个灭火救援专业队的车辆装备和实战科目展示,通过参观中队场库室建设、观看工作汇报片和听取队伍情况汇报,了解消防指战员的训练工作生活等情况,并与消防指战员代表座谈,听取各层级消防指战员对此次消防改革以及消防救援衔条例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广东省消防总队曹奇总队长全面汇报了广东消防队伍和消防工作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少华就《条例(草案)》的结构体系、部分条文中有关管理指挥干部的表述、首次授衔规定、消防长与消防士的关系、衔级佩戴的荣誉、消防救援衔取消程序、授权国务院出台配套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应急管理部尚勇副部长详细了解了广东消防队伍转隶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整训、资产管理等情况,代表应急管理部对广东省人大关心、支持消防部队转隶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人员思维活跃,通过这次座谈会听取了不少新的意见、新的思路,对于完善《条例(草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广东省人大要继续支持消防队伍转隶改制工作,从地方立法层面上解决转隶改制后消防队伍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刘季幸副主任委员高度评价了近年来广东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认为广东消防队伍是一支对党忠诚的队伍、训练有素的队伍、装备精良、能打胜仗打恶仗的队伍。他还强调,《条例(草案)》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身份、地位,是组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的法律之柱,全国人大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建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要求全体消防指战员准确把握消防改革转隶的重大意义,牢记初心使命,发扬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推进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履行好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

  专家咨询会召开

  2018年9月17日上午,《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2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专家学者认为,对消防救援衔制度进行立法很有必要。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提高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保持消防救援队伍的有生力量和战斗力。专家学者认为,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立法涉及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和衔级制度等内容,这部法律旨在规定消防救援衔级制度,建议将法律的名称明确为“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专家学者建议应贯彻分类管理、分级设置的理念,从条例的名称、立法依据、衔级制度的设定、晋级的条件和程序、与《公务员法》等法律的衔接和文字表述等方面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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