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消防工程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辅导资料: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辅导资料: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来源:考试网  [2016年6月20日]  【

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辅导资料: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通过,199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共7章74条。

  一、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例】《消防法》中规定我国消防工程的原则为(BCDE)

  A.预防为主、防消结合B.政府统一领导

  C.部门依法监管D.单位全面负责E.公民积极参与

责编:raodandan

报名通关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报名指南

在线题库

编辑推荐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