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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中级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刑罚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2月25日]  【

  一、刑罚考点内容

  刑罚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人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在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

  我国的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一)主刑

  1.管制

  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

  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二)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

  指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此外,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刑罚考点试题

  16.(单选)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A.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

  B.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

  C.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D.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

  【答案】A。解析:《刑法》第 32 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 34 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 A 错误,应选。

  17.(单选)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  )。

  A.只能独立适用

  B.只能附加适用

  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D.只能并科适用

  【答案】C。

  18.(单选)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答案】B。解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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