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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2年下半年翻译考试报考条件

来源: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2-08-08【
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www.Examw.com

(二)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三级翻译考试。

(三)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符合笔译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在报名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731-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交表。符合口译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携带两张一寸照片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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