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员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建筑八大员 >> 安全员 >> 辅导资料 >> 安全员考试《生产法规》专项辅导资料(7)

安全员考试《生产法规》专项辅导资料(7)

来源:考试网 [2016年1月26日] 【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 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等,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 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应当用于施工 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造,不得挪用 作他用。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 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责编:ouhai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