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安全工程师 >> 管理知识 >> 考试辅导 >> 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管理章节讲义第六章第一节

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管理章节讲义第六章第一节

来源:考试网  [2016年6月8日]  【

  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管理章节讲义第六章第一节

  第一节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来源

  l.与生产过程有关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病毒等。

  2.与劳动过程有关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不合理造成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3.与作业环境有关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不良气象条件、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等。

  一、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分类(来源)(掌握)

  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分为:

  化学因素: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等;

  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辐射、噪声、振动等;

  生物因素: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病毒、真菌等。

  2、劳动过程: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与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的程度。

  3、作业环境:室外不良气象条件、车间布置不合理、照明不良与通风不畅。

  二、职业病的概念及分类

  1、概念: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法定职业病。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

  (1)在职业活动中; (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席位相联系

  2、分类:《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10类115种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

  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诊断与鉴定的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标准》

  常见的分类:

  1. 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来源:固体物质的机构加工、物质蒸汽冷凝、物质不完全燃烧等。

  主要有矽尘、煤尘、石棉尘

  职业危害: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

  生产性粉尘包括无机性粉尘(如硅石、石棉、铝、水泥等)、有机性粉尘(棉、、面粉、木材、炸药、人造纤维等)、混合性粉尘。粉尘引起的职业病主要是尘肺。

  2.生产性毒物及职业中毒

  生产性毒物存在于原料、辅助材料、气体、蒸气、雾、烟和气溶胶中,可引起急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常见的职业中毒有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刺激性气体中毒(氯气、光气、氨气等)、窒息性气体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和硫化氢中毒。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为生产性毒物。

  常见的职业中毒类型:

  (1)金属及类金属中毒;(2)有机溶剂中毒;(3)刺激性气体中毒;(4)窒息性气体中毒;

  (5)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中毒;(6)高分子化合物中毒;(7)农药中毒。

  病型: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亚急性中毒。带病状态或毒物吸收状态。

  3.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包括:气象条件、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

  分类如下:

  (1)工业噪声及噪声聋

  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主要对听觉器官造成职业病——噪声聋。

  (2)振动及振动病

  生产性振动造成振动病: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特别是白指病。

  (3)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a.非电离辐射:射频辐射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心血管系统的变化,红外线引起职业性白内障(职业病),紫外线引起电光性眼炎(职业病),激光对眼部和皮肤造成损伤。

  b.电离辐射:α、ß等带电粒子、γ光子、中子等非带电粒子的辐射及X光射线,可引起如下职业病:急性、亚急性、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和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性腺疾病等11种。

  (4)异常气象条件及有关的职业病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湿作业及其他异常气象条件作业引起的职业病有以下三种:中暑;减压病(潜水作业);高原病。

  4.职业性致癌因素和职业癌

  我国已将石棉、联苯胺、苯、氯甲甲醚、砷、氯乙烯、焦炉逸散物、络酸盐等8种职业致癌物所致的癌症,列入职业病名单。致癌物分确认、可疑、潜在3类致癌物。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什杠菌病

  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是职业病。

  6.其他职业病

  职业性皮肤病、化学性眼部灼伤、铬鼻病、牙酸蚀症、金属烟尘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7 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8 女职工的职业卫生问题

  我国规定:成年妇女禁忌参加连续负重,禁忌每次负重质量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质量超过25kg的作业。体力劳动中主要有强制体位和重体力劳动的负重。

  三、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因素

  其过程取决于:1、有害因素的本身的性质,2、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累计:D=C.t。),

  3、劳动者个体易感性。

  早期诊断、早期给予相应处理或治疗,对于预防职业病意义重大。

责编:ZCF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