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当前位置:

华课网校 > 经济师 > 初级经济师 > 模拟试题 > 知识产权
2021年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点试题及答案一

  1[.单选题]甲和乙合作完成了歌曲《星海》,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某舞厅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播放了该歌曲光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在甲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

  B.乙所得的收益归自身所有

  C.乙未经甲的同意,不得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

  D.某舞厅可以不经授权在公共场合播放该歌曲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依照该规定,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但可以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只不过此时的收益要合理分配给甲。某舞厅的行为属于侵犯了作者的表演权,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2[.单选题]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不包括:()

  A.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官方正式译文

  B.通用表格和公式

  C.口述作品

  D.时事新闻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本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因此,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选项ABD,不包括选项C。故本题答案为C。

———————————— 学习题库抢先试用 ————————————
经济基础知识 工商管理 知识产权
人力资源管理 财政税收 农业经济

  3[.单选题]下列有关法定许可使用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某出版社为编写出版学前教育读物。汇编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片段,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B.洛阳日报转载已经刊登在河南晚报上的关于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C.某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D.某唱片公司使用已经录制为录音制品的周杰伦音乐作品制作黑胶唱片,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法定许可使用问题。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汇编出版教科书,才构成法定许可,学前教育读物并不属于教科书,选项A错误。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属于合理使用,选项A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43条第2款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选项C正确。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故属于法定许可使用。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4[.单选题]某电影公司委托王某创作电影剧本,但未约定该剧本著作权的归属,并据此拍摄电影。下列哪一未经该电影公司和王某许可的行为,同时侵犯二者的著作权?()A.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V

  A.

  B.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

  C.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

  D.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著作侵权行为的概念。根据题干可知,剧本属于委托作品,在没有约定著作权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受托人,因此王某对剧本有著作权。电影公司对电影有著作权。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电影作品的制片者对电影有著作权,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DVD的行为,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4项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 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漫画公司绘制的漫画,既使用了电影的情节,又使用了电影的画面,前者侵犯了剧本著作权人王某的权利,后者侵犯了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电影公司的权利。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漫画公司的行为同时侵犯了二者的著作权。C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4项的规定,学生未经许可将电影改编成方言版的行为侵犯了电影公司的改编权。D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因此电视台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5[.单选题]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著作权的内容及法定许可,难度中等。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拥有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该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实现其署名权的合法方式。故A项表述错误,不当选。发表权,即著作权人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发表权只能依法行使一次,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与发表权无关。本题中,该诗人在甲网站发表“天堂向左”的诗作即行使了其发表权,该诗在甲网站正式发表,故B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故C项正确。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且未经诗人同意,构成侵权。丁文学网站构成侵权是因为转载该诗未经诗人同意,而不是因为未经甲网站同意,题干中并没有提到诗人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甲网站,也没有授予甲网站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故D项错误。

  6[.单选题]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答案]C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邻接权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只有作品的作者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篮球比赛不是作品,主办方也不是作者,故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篮球比赛不是表演活动,因此篮球运动员没有表演者权,故B项错误。舞蹈演员的表演属于表演他人舞蹈作品,享有表演者权,故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故C项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对于其播放的节目享有权利,通常称为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从著作权的角度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三类:一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作品、电视剧、音乐作品;第二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邻接权的音像制品,即录音录像制品;第三类是广播电台、电视台自己制作的不属于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客体的广播电视节目,如现场报道、嘉宾访谈等。无论哪种情况,广播电视组织都需要投入自己的人力和物力,有的甚至是创造性劳动。为了保护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利益,维护同行业的公平竞争,著作权法赋予了其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包括以下权利:(1)转播权,即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进行转播的权利。这种转播既包括有线方式,也包括无线方式。应当注意的是,若广播电视组织播放的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剧,转播方还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2)录制权和复制权,即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使用自己的设备并为播送的目的而临时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该音像载体的权利。由此,广播电视组织权是属于甲电视台的,不属于主办方,故D项错误。

  7[.单选题]甲的画作《梦》于1960年发表。1961年3月4日甲去世。甲的唯一继承人乙于2009年10月发现丙网站长期传播作品《梦》,且未署甲名。2012年9月1日,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著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保护

  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保护

  C.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

  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据此,只要权利尚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之内,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发表与创作时间在法律生效之前,并不能排除保护,故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对于署名权的保护没有期限限制,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乙有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故B、C项均错误。《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其中,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意味着,此权利受保护的期间是1961年甲死亡之后的50年之内,即2011年之前可以获得保护。乙在2012年9月提起诉讼,此时,此项财产权利已经超出了法定的保护期限,故D项正确。

  8[.单选题]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

  C.乙国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D.乙国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我国于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甲的经常居住地乙国或者甲的小说首次出版国丙国,只要二者中任何一个国家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甲创作的小说都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故C项错误,D项正确。而对于A、B两项所提及的条件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无关。故A、B两项错误。

  9[.单选题]清风艺术馆将其收藏的一批古代名家绘画扫描成高仿品,举办了“古代名画精品展”,并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郑某则购买了该批绘画的纸质高仿版,扫描后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事后,唐某、郑某均在某电商网站出售各自制作的该批绘画的高仿品,也均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艺术馆发现后,向电商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将两人销售的高仿品下架。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人,艺术馆是展览人,不是著作权人,所以不享有署名权,A项错误。艺术馆不是著作权人,没有权利管理信息,所以郑某将“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的行为并不违法,B项错误。艺术馆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构成了违约,所以C项正确。首先,艺术馆并不是著作权人;其次此些画作已过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古代名家”,表明著作权财产权已经过了保护期,绘画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唐某、郑某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电商网站无需依照艺术馆的要求采取措施,更无需因此担责。所以D项错误。

  10[.单选题]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故A项内容正确,不选。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财产权,但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人身权专 属于著作权人,不允许转让。故B项内容正确,不选。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所以甲、乙共同享有剧本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合作作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因此,乙有权与丙公司签订许可合同,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使用。故C项内容错误.应选。同上,因为甲、乙共同享有剧本的著作权,所以乙通过与第三人签订许可合同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故D项内容正确,不选。

免费微信学习群
责编:jianghongying

报考指南

焚题库
APP做题

请扫码做题

小程序做题

请扫码做题

章节练习 每日10题打卡

立即做题

模拟试题 每日10题打卡

立即做题

历年真题 每日10题打卡

立即做题

临考密卷 每日10题打卡

立即做题

每日一练 每日10题打卡

立即做题
进入题库
  • 考试报名
  • 准考证
  • 查分
  • 合格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