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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考试必备考点(27)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7年9月6日]  【

  第八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大纲要求: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分析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的概念(第二条)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适用范围(第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排除适用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压力容器设计的安全管理

  1、设计单位的条件(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2、设计文件鉴定(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装置的安全管理

  1、新产品的试验和测试

  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

  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3、出厂附件规定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安全管理

  1、维修单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2、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3、有健全的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应当包括6项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故障和事故隐患的处理

  1、事故故障消除: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故障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2、报废注销: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公共服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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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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